认真贯彻落实好《上饶市国资委 上饶市财政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减租政策的通知》(饶国资字〔2022〕18号)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降本增效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2〕2号)和《江西省国资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减租政策的通知》(赣国资评价字〔2022〕18号)要求,集团积极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2年上半年2个月租金,鼓励对老租户实行“免申即享'新模式”。对此,集团积极响应,认真贯彻文件要求,现就减免房屋租金公告如下:
一、减免范围
承租集团及子公司经营性房产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减免标准
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上半年2个月租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2年8月31日前,请承租集团及子公司经营性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前来办理,对老租户实行“免申即享”新模式,新租户需办理房屋租金减免申请手续。集团联系人:朱小萍,联系电话: 18979373062.
特此公告
上饶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