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上饶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的实施措施》(饶府字〔2022〕12 号)文件精神要求,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2年上半年2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集团为认真贯彻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现将减免房屋租金公告如下:
一、减免范围
承租集团及子公司经营性房产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减免标准
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上半年2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2年8月31日前,请承租集团及子公司经营性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前来办理,对老租户实行“免申即享”新模式,新租户需办理房屋租金减免申请手续。集团联系人:朱小萍,联系电话: 18979373062.
特此公告
上饶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